收據編號:

正 式 收 據 -- 家 長 存 根
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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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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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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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員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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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司蓋印及職員簽署方為有效)



1. 若特殊情況下更改課程時間或更改學員者,必須經本公司同意。 2. 學員須經本中心同意,並於該已報讀之課程開課日期前一星期提出申請保留學費。 3. 本中心將會保留3個月已交之學費,逾期學費將不會被退還。 4. 保留課程之行政費用為總學費之10%。 5. 課程開課後,學費將不獲退回,敬請留意。